智能制造网手机版

手机访问更快捷

智能制造网APP

安卓版

智能制造网小程序

营销推广更便捷

您现在的位置:智能制造网>电子元器件>资讯列表>近1.6亿!头部激光大厂二股东转让股份

近1.6亿!头部激光大厂二股东转让股份

2025年11月08日 11:24:05 人气: 25998 来源: “维科网激光”微信公众号
  2025年10月30日,英诺激光公告披露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本次拟参与英诺激光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的股东为宿迁红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宿迁红粹)。
 
  宿迁红粹拟转让股份的总数为45449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9%,占公司扣除回购后总股本的比例为3.00%,转让原因为自身资金需求。本次询价转让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属于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至2025年10月30日,宿迁红粹所持英诺激光首发前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情况如下:
 
  经查阅,宿迁红粹为英诺激光持股5%以上的股东,且为公司第二大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10月31日,英诺激光披露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经向机构投资者询价后,初步确定的转让价格为35.01元/股。
 
  参与本次询价转让报价的机构投资者家数为20家,涵盖了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证券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本次询价转让拟转让股份已获全额认购,初步确定受让方为20家机构投资者,拟受让股份总数为4544965股。
 
  2025年11月6日,英诺激光披露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显示,宿迁红粹委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实施英诺激光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计划已实施完毕。宿迁红粹实际转让的股份数量为4544965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35.01元/股,交易金额约为1.59亿元。
 
  本次股份转让后,宿迁红粹拥有权益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21.38%下降至18.39%,占公司扣除回购后总股本比例由21.47%下降至18.47%,其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最终确定为20名机构投资者,且均未持有英诺激光首发前股份。
 
  从持股比例看,本次宿迁红粹完成股份转让后依旧为英诺激光的第二大股东,公司控股股东为德泰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ZHAO XIAOJIE先生。
 
  资料显示,英诺激光成立于2011年11月,2021年7月正式上市,是国内领先的微加工激光器生产商,是全球少数同时具有纳秒、亚纳秒、皮秒、飞秒级激光器核心技术和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商之一,也是全球少数实现工业深紫外激光器批量供应的生产商之一。
 
  据了解,英诺激光的紫外纳秒激光器持续保持国内领先地位,应用于芯片制造关键制程的激光器获得全球知名半导体装备公司的认可,FORMULA系列高功率紫外纳秒激光器技术、AOPICO系列高功率紫外皮秒激光器技术、AONANO-XP系列MOPA-ns激光器技术经中科合创(北京)科技成果评价中心评定为国际先进水平,并获得了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成果登记证书。
 
  据英诺激光2025年三季度报显示,该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3.42亿元,同比增长17.83%;归母净利润2209万元,同比激增2464.8%;扣非净利润1622万元,同比增长296.08%;销售毛利率达45.07%。其中,英诺激光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24亿元,同比增长27.34%;归母净利润1361万元,同比增长84.41%;扣非净利润1167万元,同比增长67.85%。
 
  2025年上半年,英诺激光来自消费电子等行业(含3D打印)的存量业务合计实现营业收入约为15684.10万元,同比增长约5.68%;来自半导体、新能源等其它行业的新业务合计实现营业收入约为5467.27万元,同比增长约54.66%。其中,英诺激光PCB分板设备业务全年订单预期约9000万元。
全年征稿/资讯合作 联系邮箱:1271141964@qq.com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智能制造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智能制造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智能制造网,https://www.gkzhan.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企业发布的公司新闻、技术文章、资料下载等内容,如涉及侵权、违规遭投诉的,一律由发布企业自行承担责任,本网有权删除内容并追溯责任。
3、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企业推荐

更多